首页新闻动态机构设置网上团校学工教务校园文化网上学习班留言频道
   位置: 江服学生之家网 >> 网上团校 >> 团的管理实务 >> 正文
欢迎您 Admin
您的身份:管理员
可用金钱:5767
转到用户后台
上传文章】【上传软件
消费记录】【我的收藏
修改资料】【短消息 0
后台管理】【注销登陆
最新调查
  • 没有任何调查
  • 频道统计
    团费的交纳是怎样规定的
    团费的交纳是怎样规定的
     更新时间:2006-3-31 19:48:52  点击数:545
    【字体: 字体颜色
    青年入团后,应以上级团委批准其为共青团员的月份开始,每月按时由本人向团组织交纳团费(团员流动和临时外出,每季度交纳一次,但不得超过6个月),直到离开团的组织为止。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应按团章规定进行教育、处理。
      交纳团费数额的具体规定如下:
      (1)团员凡有固定工资收入者,每月按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①工资收入每月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其交纳标准为月工资收入总额的0.5%;工资收入每月在400元以上者,其交纳标准为月工资收入总额的1%;②团员增加工资后,应从增加工资当月起,根据增加工资后的实际工资总额比例交纳团费;③乡镇企业中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团员,外商投资、中外合资等企业中的团员,其团费交纳标准按(1)的要求执行;④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固定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2)农民中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乡镇企业中无固定收入的团员,按此规定交纳团费。
      (3)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按每月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交纳团费,交纳的比例与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团员相同。
      (4)学生团员(包括无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的数额为1角。
      (5)其他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6)无力交纳团费的团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通过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7)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在查看期间仍应按团章规定交纳团费。
      (8)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自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以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9)团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 上一篇: 收缴团费应如何计算团员的工资收入总额
  • 下一篇: 团委的文书、档案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与我同在 | 领导班子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6-2008 jfytw.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