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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大中专院校“喜迎奥运·共建和谐”青春赛歌会通知
各有关院校:
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大中专院校“喜迎奥运·共建和谐”青春赛歌会,在各有关院校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已经圆满完成了海选赛阶段各项工作。为切实做好下一阶段“对抗赛”、“晋级赛”和“总决赛”的组织参赛工作,经研究并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批准,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大赛各赛程安排
这次大赛的“对抗赛”、“晋级赛”和“总决赛”,集中在江西师大老校区音乐厅(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进行,时间为2008年6月3日至10日。各参赛队根据抽签情况,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日程安排,于6月2日上午8:30—下午5:00,在江西师范大学老校区音乐厅报到并走台。具体赛程安排如下:
(一)“对抗赛”共分九场,时间为6月3日—6月5日,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晚上7:00—10:00共安排三场比赛。参赛队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场。各院校具体参赛时间详见附件。
(二)“晋级赛”共分两轮,第一轮“36进18”,时间为6月8日下午2:00—5:00,晚上7:00—10:00;第二轮“18进10”,时间为6月9日下午2:00—5:00。
(三)“总决赛”一场,10位选手争夺冠、亚、季军,时间为6月 10日晚上7:00—10:00。“总决赛”结束之后当即举行颁奖仪式。
二、大赛各赛事的流程与环节
(一)对抗赛流程及环节:
1、“开场亮相”:以这次大赛主题歌《青春无畏》为背景音乐,两队选手分别上场亮相,亮相方式及口号由各参赛队自己设定。每队总时间控制在1分钟以内。评委打分不点评,三位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该队的“印象”得分。每队满分为10分。
2、“一一上阵”:两队参赛选手按照抽签号一对一共分4组上阵,分别演唱一首歌,评委分组点评并打分,三位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该选手最后得分。每位选手满分为10分,每队满分为40分。
3、“快乐校园”:两个参赛队分别展示“自选动作”(师生均可参加),评委分别点评并打分,三位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该队本环节得分。每队满分为20分。
4、“校歌大家唱”:两个参赛队分别由现职院校领导或指派部门负责人带队上台唱校歌,评委分别点评并打分,三位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该队“规定动作”得分。每队满分为30分,院校领导上台占5分,部门负责人上台占3分,二者不累计加分,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扣除相应的分数。
5、宣布成绩:(1)主持人宣布两个参赛队成绩——以上
四个环节得分之和,即为该队团体总分,并以此评出金、银、铜牌代表队。(2)主持人宣布8名选手个人成绩,前3名直接晋级下一阶段晋级赛,其他5名作为待定选手,参加“我爱奥运”环节竞争。
6、“我爱奥运”: 5名待定选手用各自的方式表达对北京奥运会的支持和祝福,由18名大众评委投票裁决,得票最多者胜出,与前3名选手一起参加下一阶段的晋级赛。如遇得票相同,增加“清唱”比拼,由评委现场合议决定。18名大众评委由各海选赛区学校指派一人组成(每场可换人,但需在报到时注明)。
(二)晋级赛流程及环节:
1、第一轮“36进18”:36位选手保持对抗赛号牌不变,报到时重新抽取上场顺序号,并按顺序上台,配伴奏演唱一首歌曲。每3位选手演唱完毕,评委对他们进行简要点评并打分,三位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该选手得分。每位选手满分为10分。按照分数高低排名前18位选手成功晋级到下一轮比赛。
2、第二轮“18进10”:18位选手保持对抗赛号牌不变,重新抽取上场顺序号,并按顺序上场,配伴奏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要求与上一轮不同)。每3位选手演唱完毕,评委对他们进行简要点评并打分。三位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该选手得分。每位选手演唱环节的分值为9分。
本轮比赛增设“综合知识问答”环节,共设20道综合知识问答题,内容为奥运知识和省情知识。每位选手演唱完毕,接着选题号答题,每题满分为1分(其中奥运知识和省情知识各0.5分)。本环节增加综合素质评委1人。
演唱环节得分和“综合知识问答”得分之和,即为选手最后得分。得分居前10名的选手授予“2008江西十大校园歌手”称号,并进入总决赛。
(三)总决赛流程及环节:
1、“激情放歌”:10位选手保持对抗赛号牌不变,重新抽取上场顺序号,并按顺序上场,配伴奏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要求与前几轮比赛不同)。每位选手演唱完毕,评委对其进行点评并打分,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该选手得分。每位选手演唱环节的分值为9分。
2、“才艺比拼”:10名选手演唱完毕,接着进行才艺展示(要求是唱歌之外的才艺),专家评委进行简短点评不打分,10名选手的表演完毕,由10位大众评委进行现场投票,每票按0.1计分。大众评委由大赛组委会另定。
总决赛演唱和才艺总分之和,即为每位选手的最后得分。并按总决赛最后得分排序,决出冠、亚、季军。
3、颁奖仪式:将视情考虑增加抗震救灾环节,具体内容和形式待定。
三、大赛组织的有关要求
1、各参赛队领队在报到时,要将选手参赛歌曲、校歌、自选动作伴奏CD碟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一首歌曲要求一张CD碟, 选手CD碟必须标明选手姓名、参赛号、歌曲名称;校歌及自选动作伴奏CD碟上标明校名及作品名称。
2、各参赛队在报到时,要同时将参赛选手姓名、参赛号、参赛曲目(含词曲作者和歌词)、指导老师、本海选赛区推选的大众评委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带队唱校歌的领导姓名、职务以电子文档的格式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3、参赛选手要精心准备4-5首歌曲,参加对抗赛、晋级赛及总决赛。参赛歌曲题材不限,演唱方法、表演形式不拘,但要求思想内容健康,舞台表演生动活泼,限时5分钟以内。
4、各参赛院校的校歌演唱人数限20人以内,演唱形式不拘,要求具有艺术性和观赏性。“自选动作”的内容形式,由参赛院校自定;化妆、服饰及演唱伴奏带由参赛队或选手自备。
5、各参赛选手的食宿和交通由所在院校自行安排,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可协助联系食宿地点。
希望各有关院校接到本通知后,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以上组织参赛工作。
附件:
《全省大中专院校“喜迎奥运·共建和谐”青春赛歌会对
抗赛时间安排》
附件:
全省大中专院校“喜迎奥运·共建和谐”青春赛歌会
对抗 赛 时 间 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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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 间 |
参赛学校 |
选手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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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 |
上午8:00——11:00 |
江西中医学院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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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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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5:00 |
东华理工大学 |
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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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高等专科学校 |
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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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7:00——10:00 |
江西蓝天学院 |
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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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学院 |
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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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 |
上午8:00——11:00 |
江西师范大学 |
2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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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
2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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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5:00 |
鹰潭职业技术学院 |
3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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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学院 |
37——40 |
|
晚上7:00——10:00 |
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4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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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 |
4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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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 |
上午8:00——11:00 |
景德镇陶瓷学院 |
4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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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 |
5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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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5:00 |
新余高等专科学校 |
5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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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职业学院 |
6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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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7:00——10:00 |
江西财经大学 |
6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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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
6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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